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技术要求》的函
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宁夏等省(区)自然资源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我们编制了《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技术要求》,现予以印发执行。
联系人:高一鸣-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年1月31日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技术要求
第一编总则
矿产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建立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是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利用与保护的重要基础。为规范调查,加强管理,顺利推进工作,制订本技术要求。
1目标
1.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按照全面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监督管理的要求,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获取当前我国各类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对不同矿种和类型矿产资源潜力状况作出评价,查明矿产资源与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关系,全面掌握国内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开发利用潜力,科学分析境外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为建立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准确判断资源形势、科学制定规划政策、守住矿产资源安全底线提供基础支撑。
1.2试点目标
(1)以重要矿种重点矿区为试点对象,开展矿产资源本底调查,摸清查明资源储量和潜在资源状况。
(2)针对主要目标任务和需求,厘清调查工作中的难点和要害,研究解决办法,做好技术准备,重大技术条件要论证操作性和可行性。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多种资源重叠分布、矿产资源压覆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研究解决问题的处置规则。
(4)认真研究调查成果汇总及表达方式,理顺数据汇总途径,设计严密的质量保证制度,保障国情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2主要任务
(1)查明矿产资源的调查
系统梳理储量库等相关数据库中各类数据,开展全面调查与核查,摸清矿山占用、未利用、消耗、勘查新增、闭坑残留等资源储量变化情况,以及未登记入库资源储量、政策性关闭矿山保有资源储量等,获取准确翔实的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结构、空间分布和占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掌握全国查明矿产资源状况。
(2)潜在矿产资源的调查
以重要矿产和战略性新兴矿产为重点,科学评价我国矿产资源潜力,摸清全国潜在矿产资源数量及其空间分布,获得各类潜在矿产资源状况数据。对于开展过全国性潜力预测评价工作的重要矿产,跟踪近年来的找矿勘查进展,开展动态更新和评价;对于未开展过全国性潜力预测评价的重要矿种,开展资源潜力概略评价,并充分依托矿种专家、区带专家的智慧,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咨询,圈定远景区,估算资源潜力。
(3)数据库的建设
国家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建设全国和省级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数据库。全国成果库包括查明、潜在矿产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海外矿产资源可供性评估成果数据集,分别用于对查明、潜在矿产资源和海外矿产资源可供性调查的数据、图件等成果的综合管理;省级成果库不包括海外调查成果。做好国情调查成果数据库与储量数据库的对接,实现国情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集成管理、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
(4)汇总
在省级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查明矿产资源状况、潜在矿产资源状况调查数据信息的全国汇总,形成全国所有矿种查明矿产资源状况数据和潜在资源状况数据;在开展各项专题调查评价以及技术经济与生态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矿产资源战略、资源保障程度、资源安全预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等综合研究工作;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系列图件,加大成果数据共享力度,为各级政府、科研机构、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服务,最大程度发挥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综合效益。
3依据的文件和标准
(1)《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年第23号)
(2)《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35号)
(3)《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1号)
(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6号)
(5)《关于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国土资发〔〕号)
(6)《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6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
(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1)《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12)《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勘探规范》(GB/T)
(14)《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
(15)《区域地质图图例》(GB)
(16)《地质图用色标准(1:~)》(GB)
(17)《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GB-81)
(1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以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区代码为准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单矿种地质勘查规范
(21)《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
(22)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23)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绩效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5
4基本术语
矿产资源: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壳表面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现实和潜在经济意义的天然富集物。本技术要求中矿产资源包括查明矿产资源和潜在矿产资源。
查明矿产资源:是指经勘查工作已发现的矿产资源的总和,包括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矿产资源。
潜在矿产资源:是指根据地质依据和物化探异常等多种方法预测而未经查证的那部分矿产资源,包括预测的资源量和基于资源潜力评价推测的资源量两部分。
可利用资源储量:根据矿床技术经济评价估算的可供矿山近期规划利用的查明矿产资源总量。
暂不能利用资源储量:根据矿床技术经济评价估算的近期难以利用的查明矿产资源总量。
矿区:是指地质勘查区,以勘查许可证划定范围为界。本技术要求采用储量库中矿区概念,特指勘查区块范围。
矿山:根据采矿权划定的、具一定境界的从事矿业开采活动的场所。
生产矿山:是指在调查基准日仍在开采的矿山。
关闭矿山:是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布局等政策性原因而关闭的矿山。
闭坑矿山:是指开采完成,因资源枯竭正常关闭的矿山。
矿产地:经探矿工程证实存在工业矿体,资源储量达到《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中规定的小型规模上限的十分之一及以上的地区。
未利用矿区或矿产地:是指未设置过采矿权的矿区或矿产地。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是指被建设项目或其他禁止勘查开采区压覆的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简称“登记库”):是指按照国土资发35号文的要求,根据管理权限,通过开展查明、占用、残留和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日常登记工作而建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简称为登记库。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简称“统计库”或“储量库”):是指按照国土资发61号文的要求,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年度统计工作而建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简称为统计库或储量库。
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简称“空间库”):为实现矿产资源储量空间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年在全国通过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建设,采集所有矿区的储量计算范围、采空区范围坐标而建立的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简称为空间库。
矿业权数据库:是指全国开展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日常审批(新立、延续、变更等)形成的矿业权登记数据库,简称为矿业权数据库。
全国矿产地数据库(简称“矿产地数据库”):是指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产地数据库。
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数据库:指~年开展的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所形成的成果数据库。
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数据库(简称“核查库”):指~年开展的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所形成的成果数据库。
5基本规定
3.1调查矿种:本次试点矿种为铁、煤炭、石墨、铜、金、钼、铝土矿、磷、钨、锡、铅、锌12种。
3.2调查单元:查明矿产资源以矿区为调查单元,以未利用矿区、生产矿山、关闭矿山、闭坑矿山、压覆矿产资源为具体调查对象。待确认矿产资源以矿产地为调查单元。潜在矿产资源以预测矿种(组)的成矿区带为调查单元。预测的资源量()?以矿区或矿产地为调查单元。
3.3调查基准日:年12月31日。
3.4坐标系:统一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国家高程基准。
6调查指标体系
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指标体系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结指标和空间指标,其细化的指标名称和来源见表1-2。
类型
指标名称
备注
数量指标
查明矿产资源
基础储量
资源储量类型中的b+b+b+2M11+2M21+2M22
资源量
资源储量类型中的2S11+2S21+2S22+++
待确认资源量
新发现矿产地尚未正式提交评审备案的资源量
潜在矿产资源
预测的资源量
基于资源潜力评价推测的资源量
质量指标
品位或品级
贫矿、富矿的资源储量
不同品级的资源储量
矿床复杂程度
根据矿体规模、矿体形态复杂程度、内部结构复杂程度、矿石有用组分分布的均匀程度、构造复杂程度等主要地质因素确定。分为简单(Ⅰ类型)、中等(Ⅱ类型)、复杂(Ⅲ类型)
结构指标
利用现状
未利用、生产矿山、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
矿区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矿区的资源储量
空间指标
分布
中心点、储量估算范围
埋深
主矿体最小和最大埋深、最小和最大垂深
表1-2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指标体系
第二编查明矿产资源调查技术要求
1概述
1.1工作任务
在已有与查明矿产资源有关的数据库、地质报告及其图表的基础上,全面调查、核查查明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掌握查明矿产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评价其可利用性。开展成果数据库建设。
1.1.1查明矿产资源调查
获取准确翔实的各类查明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和占用情况等基础数据。
(1)未利用矿区:以储量库和储量报告为基础,重点调查保有资源储量。
(2)生产矿山:以储量库、最新矿山核实报告和储量年报及其图表为基础,重点调查矿山消耗量和勘查新增量等资源储量变化情况,核实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3)关闭矿山:以储量库、最新核实报告和储量年报及其图表为基础,重点调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4)闭坑矿山:以储量库、闭坑地质报告或最新的储量年报及其图表为基础,重点调查矿山残留资源储量。
(5)压覆矿产资源:以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分布为基础,通过调查,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1.1.2待确认矿产资源调查
以估算了资源储量的地质报告为基础,重点调查矿产地待确认资源量。
1.1.3可利用性评价
综合考虑地质、技术、经济及环境因素,评价查明矿产资源和待确认矿产资源的可利用性,估算可利用性资源储量总量,探索可利用性评价方法。生产矿山可直接填报工业储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发利用方案中当前能供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1.2工作流程
查明矿产资源调查的步骤包括资料收集、内业整理、外业调查、成果编制、质量控制、省级汇总分析和全国汇总分析,工作流程见图2-1。其中外业调查包括生产矿山调查、未利用矿区(矿产地)调查、关闭矿山调查、闭坑矿山调查、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质量控制包括调查单位自检互检、省级审查、全国抽查。
图2-1矿区查明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流程图
2资料收集
2.1数据库收集
收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空间库、矿业权数据库、矿产地数据库、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数据库等查明矿产资源有关的数据库。
2.2报告收集
收集与查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报告及其图表。包括地勘报告、储量报告、最新储量核实报告、最新储量年报、压覆报告、闭坑地质报告等及其图表。商业性勘查的矿产地,由省厅组织专家评估提取勘查报告中相关信息。
其中,地勘报告应满足以下条件:①矿体有必要的探矿工程控制;②矿体有采样分析结果圈定;③矿石质量(品位、厚度)符合一般工业指标要求;④及以上资源储量规模达到相应矿种小型矿床规模上限的1/10。
3内业整理
3.1调查单元梳理
以收集的数据库、报告及其图表为基础,梳理出需要调查的矿区或矿产地的清单。
明确每一个矿区(或矿产地)内的具体调查对象,梳理出未利用矿区、生产矿山、关闭矿山、闭坑矿山、压覆矿产资源5种调查对象的清单。
(1)矿区从未被开采过,其查明矿产资源没有被消耗过。矿产地与此类似,其资源量属新发现,还没有被开发利用。
(2)矿区有生产矿山,查明资源储量的全部或部分被有效采矿权占用或开采消耗。资源储量包括矿区未利用资源储量、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勘查新增量、重算增减量、消耗资源储量等。
(3)矿区曾经被开采过,但矿山已经停办或闭坑,其查明矿产资源有部分消耗或枯竭。调查的重点是保有资源储量或残留资源储量。
(4)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被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压覆。
(5)上述(2)、(3)、(4)的组合,即矿区存在生产矿山、关闭矿山、闭坑矿山、压覆等调查对象中的2种或两种以上。
3.2数据整理
3.2.1根据数据库采集信息
(1)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库、矿业权数据库中提取未利用、占用、消耗、压覆、残留查明资源储量的数量、质量信息。
(2)从矿产资源储量空间库中提取矿区储量估算最大边界水平投影的拐点坐标,采矿权的拐点坐标和标高等空间分布信息。
(3)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数据库,补充查明资源储量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信息,尤其是可根据矿区套合图提取查明资源储量、采矿权等的平面拐点坐标信息,可根据开采现状图提取消耗资源储量信息。
集成这些从数据库采集的信息,形成本次矿区调查的本底数据。
3.2.2根据报告及其图表复核或补充信息
将矿区调查的本底数据与相应的储量报告及其图表对照,尤其是与其矿区储量估算成果图、最新的矿山资源储量开采现状图对比,复核、修正调查本底数据。
本底数据不全或没有数据的,根据储量报告及其图表补充调查数据。
(1)图形数据采集
采集的图形数据包括:储量估算范围水平投影最大范围拐点坐标、采空区范围水平投影拐点坐标、地表高程、矿体最大埋深及最小埋深、采矿权拐点坐标及高程、主矿体倾向、倾角等。
如果所需空间信息不全,需要根据矿区储量估算成果图(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矿山开采现状图(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或勘探线剖面图来采集和整理。
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采集:
①手工采集法。在图上直接用手工量算坐标值,来采集矿区储量估算水平投影最大范围的拐点坐标、采空区水平投影最大范围拐点坐标,填写相关表格或卡片。
②软件采集法。通过图形数字化方式,运用GIS软件,数字化有关资源储量计算软件,形成GIS图形文件。在MAPGIS格式等的各类水平投影图上,可以直接读取图形数据(拐点坐标值)。但是,如果是垂直纵投影图或勘探线剖面图,则不能采用该方法。
(2)采集范围
本次矿区资源储量估算成果图形数据一般最低以或次边际经济资源量(包括套改前的D级和表外储量)为储量估算范围边界;经过审批的()?预测资源量(E级储量)也需纳入采集范围。
现状平面图的边界范围可采集包括预测资源量在内的各类资源储量。
(3)拐点坐标确定原则
①简化包容原则。在保证原勘查成果资料上反映的矿体储量计算边界基本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形态复杂、曲折的边界线的控制拐点,可进行简化抽稀,但被抽去的拐点距相邻两个保留拐点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本矿区的勘探线距,而且抽稀拐点后的资源储量图形边界必须包容原资源储量计算边界的全部范围。
②合并圈定原则。同一上表单元内有多个空间上分布不连续的矿体,若相邻两个矿体边界的间距小于“次边际经济资源量(D级储量)”的基本勘探线距,可简化合并成一个图形。
③独立圈定原则。在同一上表单元内有多个空间上分布不连续的矿体,若相邻两个矿体边界之间的距离超过本矿区的基本勘探线一倍时,必须单独圈定图形。
④空间合并原则。对于同一空间区域,由于勘查程度的不同,可能涉及多个矿区的情况,请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规则,确定是否要求合并。
3.3存在问题梳理
对收集的调查单元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合规性、齐全性、正确性进行分析,梳理存在问题,为外业调查提供依据。
收集的调查数据可能会存在如下问题:
(1)不同来源的同一数据不自洽。如现有统计库、登记库中有的相关信息不一致,需找出原因,甄别处理。
(2)储量空间库中矿区缺少资源储量计算范围拐点坐标或拐点坐标不正确。
(3)矿区重复登记。需要进行“合并”操作,矿区的属性数据及空间信息根据合并后确定的数据录入。
(4)矿区部分重叠,或矿产地经历了多次勘查。以后一次勘查的范围为准,确定为一个矿区(矿产地);而前一矿区(矿产地)与后一矿区(矿产地)未重叠的部分,作为调整后的前矿区(矿产地)范围(其资源储量为调整前原矿区(矿产地)的资源储量减去重叠部分中原计算的资源储量)。
(5)矿山已关闭但未注销,没有闭坑地质报告,需经调查核实,补录信息。
(6)未做查明登记直接进行占用登记,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矿区下无“未利用部分”,矿区信息及矿区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无对应填写栏。可在矿区下虚拟一个“新建矿山”,再对该虚拟矿山进行“注销—还回未利用”处理,然后根据登记调查确定的信息补录。
(7)已有评审备案(审批、认定或套改)的资源储量,尚未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入库。
(8)有闭坑地质报告,但仍有占用资源储量。需按“占用转残留”处理,其资源储量数据、资源储量估算拐点坐标及标高等信息依据闭坑地质报告确定。
(9)矿山资源储量登记在矿区名下,矿山坐标位置不在矿区范围内。要调查核实坐标,甄别处理。
3.4调查工作部署
通过内业处理,梳理出需要开展外业调查的生产矿山和需要外业补充调查的政策性关闭矿山、闭坑矿山、未利用矿区(矿产地)、压覆矿产的数量,估算野外调查工作量。明确调查的矿种和重点矿种,明确和落实组织实施单位和资料汇总单位,提出拟调查矿区、矿山名单和数据填报单位,明确分工和责任人,建立质量监控制度,为外业调查提供依据。
4生产矿山调查
生产矿山调查由矿山企业负责,组织矿山自有地勘队伍,或委托有能力的地勘队伍来实施。
4.1调查内容
生产矿山需要采集的数据主要包括矿区勘查阶段、矿床名称、矿床类型、矿石类型、矿产组合、矿石品位品级、可利用情况、生产状态、矿山编号、资源储量类别、资源储量类型、矿体最大埋深、矿体最小埋深、主矿体倾向、主矿体倾角、地表标高、储量估算拐点坐标、采矿权拐点坐标、采矿权最低标高、矿权最高标高、开采方式、消耗资源边界、矿山生产三级矿量、矿山增减量、开采消耗量、采区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回收率等。
4.2调查方法
承担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下达生产矿山本底数据给矿业权人;矿业权人对照自查,开展调查,上表数据。
4.2.1矿山地质测量
矿山企业根据下发的矿山本底数据,在矿山生产测量的基础上,组织野外实地地质测量,获取矿体边界(储量估算边界)、消耗资源储量边界测量数据。
(1)露天开采矿区
需收集露天开采现状图,没有或部分缺失开采现状图的矿区则需测绘或修补开采现状图。
(2)井下开采矿区
根据矿山提供的矿山井巷资料,对重要的矿体界限进行测量,检验矿体的界限、厚度等的变化是否正确。井下地质测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以校验矿山资料为目的。
4.2.2矿山地质测量资料整理
矿山企业负责,对坑道等的编录及素描图进行检查、完善,将现场调查获取的地质调查点(包括矿层点、水工环地质调查点、构造点)、矿层采样点、采空区边界点等,对照其在图上的位置、记录、素描图等进行自检、互检,确定其是否准确、完整,对有疑问的资料进行现场检查修改,保证野外收集的资料准确可靠。
4.2.3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图编制
矿山企业负责,根据矿山地质测量获得的查明资源储量边界数据和消耗资源储量边界数据,编制矿山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现状图。
如矿体较陡,编制垂直纵投影图;如果矿体平缓,编制水平投影图。
4.2.4矿山各类查明资源储量估算
矿山企业负责,根据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图,结合其他地质图件(如勘探线平面图、中段平面图等),估算各类查明资源储量,重点是消耗资源储量和勘查新增情况。
(1)消耗资源储量。根据采空区范围,结合矿山出矿量及采矿回收率等,据实估算消耗资源储量。
(2)勘查新增量及重算增减量。根据新增控制工程(如坑道、矿山钻孔等)确定的新增查明资源储量范围、分析化验品位品级结果,估算矿山勘查新增资源储量以及重算增减量。
(3)保有资源储量。根据生产工程和以往勘查工程所控制的储量估算范围,计算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4)三级矿量。根据矿山生产情况,据实估算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和回采矿量。
4.2.5矿山调查数据上报
矿山调查结束,矿山企业负责对矿山调查的本底数据进行修改完善,上报给矿区调查承担单位。
上报的成果包括数据表、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图、矿山调查说明书。数据表中主要包括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勘查新增资源储量、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拐点坐标及标高、“三率”等。
4.3质量监控
矿山调查实行%自检互检,要留有记录、签字;省级对大中型矿山实行%复查验收;全国对重要矿种的大型矿山实行5%抽查。
5未利用矿区(矿产地)调查
未利用矿产资源调查,包括未利用矿区调查和矿产地调查,前者调查的是查明资源储量,后者调查的是待确认资源量。
5.1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勘查阶段、矿床名称、矿床类型、矿石类型、矿产组合、矿石品位品级、可利用情况、资源储量类型、矿体最大埋深、矿体最小埋深、主矿体倾向、主矿体倾角、地表标高、矿区中心点坐标、储量估算拐点坐标等。
5.2调查方法
全面梳理利用已有资料,避免重复工作。
5.2.1未利用矿区调查
(1)根据整理的数据库中的信息,摸清未利用矿区矿体空间形态、品位(品级)、查明资源量状况。信息不全或存疑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2)数据库信息不全或数据库中没有的矿区,根据最新的储量报告补充或提取相关信息。
(3)数据库中信息不全也没有相关勘查报告的,组织专家认定。
5.2.2矿产地调查
(1)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勘查的矿产地,以数据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审核的最新地勘报告为准,摸清矿体的空间形态、品位(品级)、查明资源量。信息不全或存疑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2)商业性勘查的矿产地,由省厅组织专家,以勘查报告中矿体的空间形态、品位(品级)等为基础估算其资源量。信息不全或存疑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3可利用资源量估算
利用类比法估算未利用矿区(矿产地)的可利用资源量,无法类比的由省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估算可利用资源储量,并圈定可利用资源量的空间范围。
5.4质量监控
(1)承担单位进行自查与互检,采用数据库质量监控软件系统,对各项调查数据进行自动检查、交互检查、批量检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自洽性。
(2)省级验收组织专家审查,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把控。
6关闭矿山调查
6.1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矿区勘查阶段、矿床名称、矿床类型、矿石类型、矿产组合、矿石品位品级、关闭原因、资源储量类别、资源储量类型、矿体最大埋深、矿体最小埋深、主矿体倾向、主矿体倾角、地表标高、储量估算拐点坐标、保有资源储量、可利用资源储量等调查数据。
6.2调查方法
6.2.1调查
(1)按照本次调查要求的数据项,根据数据库、矿山最近一次核实报告或最新储量年报提取相关信息,重点调查剩余资源储量。
(2)如数据库信息不全,根据最近一次的储量核实报告或最新储量年报及相关图表,补充相关信息。
(3)对缺失或存疑的数据项,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外业调查,进行修订和补充。
6.2.2可利用资源量估算
利用类比法估算停办矿区内可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无法类比的由省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估算可利用资源储量。
6.3质量监控
与未利用矿区调查质量监控相同。
(1)承担单位进行自查与互检,采用数据库质量监控软件系统,对各项调查数据进行自动检查、交互检查、批量检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自洽性。
(2)省级验收组织专家审查,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把控。
7闭坑矿山调查
7.1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矿区勘查阶段、矿床名称、矿床类型、矿石类型、矿产组合、矿石品位品级、闭坑原因、资源储量类别、资源储量类型、矿体最大埋深、矿体最小埋深、主矿体倾向、主矿体倾角、地表标高、储量估算拐点坐标、残留资源储量等调查数据。
7.2调查方法